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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减免部分职工子女学杂费

1999-01-03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宋言荣 我有话说

本报大连1月2日电(记者宋言荣)为减轻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,保障其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,大连市日前决定:减免在大连市各级政府举办的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的子女的学杂费。

对父母双方均已下岗(含单亲家庭父母)又未重新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,初中、小学免收杂费,高中(公费生)和中等职业学校减收50%的学费。对父母双方有一方下岗超过6个月又未重新就业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,初中、小学减收50%的杂费,高中(公费生)和中等职业学校减收30%的学费。

对属于社会保障户的,免收其子女学杂费。据测算,大连市为此要补贴上百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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